160非担保的企业家类 基本要求: 01.拥有成功的经商管理经验 02.在提出申请之前的最近四个财政年度中,申请人(或与配偶合计)在所经 营的合乎移民规定的企业中,至少有两个财政年度都拥有20万澳元的净资 产。 03.在提出申请之前的最近四个财政年度中,申请人的一项但不超过两项的主 要事业合计的年度营业额,至少有两个年度都达到50万澳元。 04.申请人(或与配偶合计)的事业及个人净资产值,需至少达到50万澳元; 同时,该资产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且可以在申请人取得“160类”签证之 后的两年内转移至澳洲。此外,申请人必须另有充分的资产可供定居澳洲 之用。 05.申请人需未满45周岁。 06.申请人的英语能力需达到职业水平。 07.申请人未从事其它将占去申请人50%以上时间的副业。 08.申请人或其配偶未参与从事过不为澳洲所接受的商业活动或投资行为。 09.申请人已将其商业背景,以及在澳的商业发展计划通报给澳洲相关部门。 10.承诺抵澳后,创办企业并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 11.申请人已证明其确有需要居留于澳洲,以便从事或开创所计划的商业活动 12.申请人需签署一份声明书,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160类”签证所需承 担的各项义务。 161非担保企业高级管理 基本要求: 1.拥有成功的经商管理经验 2.在过去4年中的2年,任职企业的最高3位领导职位之一,并直接参与制定企业的 方针政策。 3.在过去4年中的2年,企业的年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澳币(约2.5亿人民币) 4.申请人(或与配偶合计)的事业及个人净资产值,需至少达到50万澳元;同时, 该资产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且可以在申请人取得“161类”签证之后的两年内转 移至澳洲。此外,申请人必须另有充分的资产可供定居澳洲之用。 5.年龄不超过45岁 6.雅思(IELTS)的听说读写四项不低于5分,达到职业水平。 7.承诺抵澳后,在澳创办企业并参与经营管理 8.申请人或其配偶未参与从事过不为澳洲所接受的商业活动或投资行为。 9.申请人已将其商业背景,以及在澳的商业发展计划通报给澳洲相关部门。 10.承诺抵澳后,创办企业并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 11.申请人已证明其确有需要居留于澳洲,以便从事或开创所计划的商业活动。 12.申请人需签署一份声明书,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161类”签证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 162非担保的投资人士类 基本要求: 1.有成功的投资或经商经验 2.拥有至少3年的成功的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 3.在过去5年中的至少1年,申请人(及配偶)在企业中拥有至少10%的股份;或直 接参与投资管理,并在管理资金中拥有至少150万澳币(约750万人民币)的资产 4.在过去的2年内,申请人(及配偶)在企业中的净资产和个人资产不少于225万澳 币(约1125万人民币) 5.在提出申请之时,申请人必须已经完成150万澳元的指定投资项目。 6.年龄不超过45岁 7.雅思(IELTS)的听说读写四项均不低于5分,达到职业水平。 8.承诺抵澳后,在该州创办企业或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9.申请人已将其商业背景,以及在澳的商业发展计划通报给澳洲相关部门。 10.承诺抵澳后,创办企业并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 11.申请人已证明其确有需要居留于澳洲,以便从事或开创所计划的商业活动。 12.申请人需签署一份声明书,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持有“162类”签证所需承担的各项义务。 |